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法规政策,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319
第六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学院总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在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
第十一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甘肃省招生办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