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规,结合学院实际,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代码:国标12301,湖南4340,(我院在各省市区录取代码以各省市公布为准)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公办高等学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校校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七、基本情况
我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教职员工1033人,专任教师 820人,其中教授63人,副教授265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3362亩,校舍建筑面积 4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 亿多元,馆藏图书86万册。学院共开设34个高职专业,涵盖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学科门类,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5个,国家普惠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8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2个。学院有附属医院、实习农场、汽车驾校、附属小学四大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学院的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验实训基地,学院护理系荣膺国家级教学团队。2007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毕业后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及学院奖学金三级体系;制订和建立了一整套关爱贫困学生的制度和资助体系,如国家助学金、国家中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为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采取订单培养、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举措,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开辟绿色通道。
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络站和就业基地,与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企业、学校建立了实习和就业联系,对合格毕业生长期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