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二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10个领域),66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不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即“点招”),学校通过招生网(http://zsb.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九条 201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体育教育(师范类)、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师范类、非师范类)、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英语(师范类、非师范类)、日语、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类(含机械类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类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类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