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

招生简章2018-11-11李天扬老师

三明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三明学院(国标代码:11311)

二、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

1. 2016年面向福建省招生计划1766人,其中本科1716人,五年专转轨50人。

3.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六、收费标准:

按省、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模式中,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预录取。

(2)我校设专业校考的广西、黑龙江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陕西、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八、奖学金及助学办法

1.国家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给予推荐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所在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

5.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6.其他助学渠道:支持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引进社会助学资金等各种方式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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