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解释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一旦出现差错,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基本条件。
二、业务要点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规的规定,出纳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出纳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①出纳人员心严格遵守现金收支范围的规定,非现金结算的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
②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对超限额的现金应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
③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应核对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余额,发现问题须及时查对。
④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出纳人员要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须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流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企业办理结算,这是出纳人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最要保障。出纳人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堵塞结算漏洞。
(5)保证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建立适合本企业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对于属于出纳人员责任的,出纳人员要进行赔偿。
(6)出纳要妥善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企业的印章、空白票据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因此,担负保管责任的出纳人员必须有安全保管意识,并给予高度重视。通常情况下,企业财务公章和出纳人员名章要实行分管,出纳人员对交由其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