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英文译名: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代码:10736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九条办学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甘肃省敦煌市沙州镇古城南路340号。
第十条学历与学位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西北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二级授权专业,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2个硕士二级授权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77个本科专业,现设27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所孔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教授275人,副教授511人。博士生导师123人,硕士生导师936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4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6人,甘肃省高校“飞天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7969人,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1万余人。学校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