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1.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限于学院内转专业。2.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2)特殊学生。(3)新生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严重不符者。3.转人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1)少于60人的专业,控制在10%以内;(2)大于60人的专业控制在15%以内。
兰州大学(LanzhouUniversity),简称兰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大学行列,入选国家“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成员,设有研究生院,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其前身是清末新政期间设立的甘肃法政学堂,是甘肃近代高等教育开端之标志,开启了西北高等教育的先河。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5年,定名为国立兰州大学。1952年,被确定为国家十四所综合性大学之一。2001年,教育部与甘肃省政府签订省部重点共建协议。2002年和2004年,原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兰州大学。
截至2016年5月,学校校园面积3807亩,建有6个校区,有2所附属医院、1所口腔医院;下设32个教学系部,开办91个本科专业;有本科生20486人,研究生10762人;有在职教职工4123人,专任教师202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468人、副教授等副高职9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