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征兵网:福建省征兵工作实施细则全文

福建征兵网2018-08-04李一老师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今年征兵工作已經全面展開。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負責人就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征兵工作安排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今年征兵工作是怎麼安排的?

答:今年繼續實行夏秋季征兵,時間安排與去年大體相同,從8月1日開始,9月30日結束。9月10日起運新兵。從征集地區起運的具體時間,由部隊與省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協商確定。

問:今年征集的對象和范圍是怎樣規定的?

答: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下同)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重點做好大學生征集工作,優先批准高學歷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福州、廈門城區全部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其他地區減少並逐步取消初中生的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應當征集。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今年國防部征兵辦賦予我省大學生征集指導比例為44%。結合去年完成任務情況,省征兵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今年福州市大學生征集比例要達到50%以上,廈門市要達到55%以上,莆田、泉州、漳州、三明市要達到44%以上,龍岩、南平、寧德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要達到40%以上。

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區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准入伍。少數民族居住集中地區應當多征集懂雙語言、文化程度較高、有專業特長特別是部隊建設需要的優秀少數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區應當多征集老紅軍、老復員軍人后代入伍。有台灣省籍人口和歸僑、僑眷的地區,應盡可能多征集台灣省籍和歸僑、僑眷青年入伍。

問:今年征集對象的年齡條件有哪些規定?

答:男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放寬至24周歲,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過20周歲。女青年為2016年年滿18至22周歲。根據本人自願,可征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畢業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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