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今年,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高校不得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解读:关于男女生录取比例和统考外语语种,今年我省对这两类内容的限定和限制给予了说明。而去年的细则并未详细提及这些内容。
关于残疾考生,去年的提法是: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要将其妥善安排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而今年的提法更加直截了当,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项全国性加分和2项地方性加分取消
新政:今年高考加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变化较大。我省今年明确取消了“体育特长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照顾政策,即考生最多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解读: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同时,保留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并将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严格界定考生信息公示内容
新政: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