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统筹资助项目,合理安排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现将一学年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资助的统筹性。资助工作应坚持“困难分级认定、资金统筹安排、学生分类资助、动态跟踪管理”原则,根据不同困难级别学生科学设计相应级别的资助方案。在资助过程中,坚持“保障性资助”与“发展性资助”相结合,重点资助与全面资助相结合,避免出现资助强度不均情况,切实有效地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金额上,优先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学费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以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为补充,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资助的“三公”性。资助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要实事求是、公开公示、逐级认定;在资助项目申报过程,要实行公开申报、审核公示,确保资助工作的透明性。
(三)资助的连续性。在社会助学金项目的资助,考虑资助连续性,除有特别资助条件外,原则上连续资助四年,中途不进行替换。
(四)资助的发展性。资助活动要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加强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通过班级、年级会议、文件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让所有学生了解本学年的有关资助工作。
(二)为培养学生的公益之心、感恩之情,受助学生自发组建了学生爱心联盟,社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获得资助的同时也成为学生爱心联盟相应爱心社团成员。根据申请承诺,每位受到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帮助的学生自发为社会服务不少于10个小时的公益时数,请各学院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协助学生落实承诺,并将相关学生公益时数上传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
(三)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的资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