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专升本音乐类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
本门科目的考试目的在于考核已完成专科学习的考生对音乐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这些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包括了对音乐基础概念的理解、领会和应用;以及对中、外音乐历史的基本知识、音乐现象和音乐历史发展基本规律的掌握。通过考核,判断考生是否较好地达到本课程标准所确定的学习目标,并对其继续进行音乐专业本科学习的能力进行评估。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基本乐理》
(1)音及音高
要求:掌握音名、音级、音组;理解乐音、噪音的定义。
(2)音律
要求:掌握自然半音、自然全音、变化半音、变化全音等基本概念。
(3)记谱法
要求:掌握五线谱及各种音乐符号的规范书写。
(4)调式总论
要求:掌握调式、调性、音阶的基本概念。
(5)以五声音阶为基础的各种调式
要求:掌握调号的意义与写法、各种民族调式的音阶与结构、各种民族调式的调式与调性分析。
(6)大调式与小调式
要求:掌握各种大小调式的音阶结构、各种大小调式的音级与特性,能对各种大小调式的调式调性进行分析。
(7)音程
要求:掌握各种类型音程的基本概念、音程的度数与性质。
(8)和弦
要求:掌握各种类型和弦的概念与构成。
(9)节奏与节拍
要求:掌握节奏、节拍的基本概念;掌握节奏的各种划分。
(10)音乐的速度与力度
要求:掌握各种速度与力度记号及其用法。
(11)转调及交替调式
要求:识别实际作品中各种调式的转调和调式交替。
(12)调式变音与半音阶
要求:掌握调式半音及半音阶的正确书写。
(13)移调
要求:掌握各种移调的方法及实际运用。
(14)装饰音
要求:掌握对各种装饰音的识别和书写。
2.《中国音乐简史》(远古-新中国成立)
(1)远古夏商周时期音乐
要求:理解原始音乐的起源、原始乐舞的基本形态、远古夏商的乐器分类。
(2)周秦时期音乐
要求:掌握周代礼乐制度的基本内涵、周秦律调的基本理论、先秦音乐美学的几种基本观点;理解周秦的宫廷音乐形态、民间音乐的发展、表演艺术的进步、乐器的发展及其分类。
(3)汉魏晋南北时期音乐
要求:掌握乐府民歌与相和歌、鼓吹、琴曲的发展;掌握民间歌舞和百戏的概念和形态、音乐美学与乐律的基本理论;理解西域音乐的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