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招考网: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得知,2016年广东佛山中考录取及录取照顾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录取批次设置和录取标准确定
(一)录取批次设置。
1.提前批:佛山一中等8所学校的普通生、指标生、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以及体育艺术特长生。
2.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提前批学校除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佛山市第三中学和佛山市华英学校双语教学实验班。
3.第二批: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含普通生、择校生以及体育、艺术特长生)及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进行设置。
4.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5.第四批: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和市、区、镇属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进行设置。
(二)确定录取标准。
1.提前批(指标生除外)、第一批、第三批学校录取标准的确定。
由市招生部门按1:1的比例划定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具体做法是:
(1)按各批次(层次)招生学校的总计划数,以一定比例划定该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2)在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投档;
(3)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学校计划未满,则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
(4)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①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②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③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④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5)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