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放假通知2018-08-24王华老师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学前字〔201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5月20日-31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制定活动方案,编制宣传材料。

2.实施阶段。6月1日-18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总结阶段。6月19日-20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收集整理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形成总结报告。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指南》,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中心小学、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保教知识、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幼儿园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设计科学、有序进行。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各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大力宣扬贯彻《指南》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严重违背《指南》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重点抓好“四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各幼儿园要组织专家、有经验的园长和小学教师为家长、教师开展专题讲座,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制作一期“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主题宣传栏。各中心小学、幼儿园,幼儿园各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主题宣传栏。学校宣传栏内同时张贴《江西省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图片资料。召开一次主题家长会。各幼儿园要结合“小学化”现象的危害,召开一次主题家长会,向广大家长宣传《指南》,帮助家长正确理解《指南》的内涵。组织一次幼儿园、一年级小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座谈交流活动。促进幼儿园与小学的相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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