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官场圈子文化的危害与治理发言稿
广西、四川、江苏、河北存在官场“圈子文化”。如四川,被指出“一些干部通过‘打干亲’‘打礼’等方式拉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一度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在广西,“一些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在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在河北,“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近年来,查处的不少腐败案件都是窝案,特别是一些“老虎”落马,相继落马者不乏同学、老乡、上下级、校友等关系,这无疑是畸形“圈子文化”造成的恶果。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此次中央巡视组晒出的巡视账单着重指出了“圈子文化”问题,足以看出官场“圈子文化”的危害之大。官场“圈子文化”已经成为各种不良风气,如贪污腐败、耽于安乐、同流合污的温床,成为个别圈子、个别干部违纪违法,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圈子文化”的腐蚀性与危害性。
“圈子文化”显而易见的巨大危害有两个。
首先,“圈子文化”是诱发腐败窝案的大染缸。“圈子文化”的巨大危害不仅仅在于滋生腐败,也在于传染腐败、扩散腐败、加剧腐败。一个贪腐者的出现,可能还会有一点儿遮遮掩掩或者内心的不安,而“圈子”腐败,则会形成一种“法不责众”的自欺欺人和变本加厉,贪腐行为也会表现得狂妄嚣张。一些腐败窝案曝光后,我们发现这些贪腐官员都拥有集会、享乐的会所,这些地方既是他们耽于享乐的场所,也是他们拉帮结伙、勾兑利益的地方,这种现象正是“圈子文化”的突出体现。“圈子文化”的存在,为“圈子”提供了成员引入、联系交流、利润分配、风险应对的途径和便利,可以说,“圈子文化”已经成为腐败蔓延横行的帮凶与工具。从查处的腐败窝案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地区、部门的腐败现象并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腐败带来的问题,而是由一个囊括了各类官员、商人、官员家属等在内的“圈子”造成的腐败,这种腐败现象不仅大大加剧了危害和损失,而且也为之后的根除影响带来了很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