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永远在路上。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谈谈严以用权问题。
严以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前提
首先,正确认识权力。作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要的是清楚自己的立场。要深刻理解和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在新时期新常态下的深刻含义。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都是“有权人”,时时刻刻都在履行权力所赋予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风险就越大,故而,领导干部时刻要以一个公仆的要求使用权力,要真正为民谋事。而且,从严使用权力,自然会促进班子的团结,使班子内部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同心协力共同做事业。
其次,敬畏手中权力。在查处的案件中,常常发现无论是权钱交易,还是以权谋私,被查处干部在职权范围内多搞一言堂,凡事不走程序、不公开、不公道,搞家长制的作风。所以,对待这样一些执政风格的领导,就要抓紧让其红红脸,给其咬咬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已三年时间,当下对权力仍无敬畏之心,喜形于色、自命不凡还大有人在。大家要切实增强不断检讨不足、开阔胸襟、提升境界的自觉性、主动性。
再次,敢于担当责任。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是正确行使权力的关键所在。当前,我们一些干部在担当上显得很“木讷”,面对工作不主动、不思考,怕得罪人、得过且过,成天混日子。纪检监察机关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应该是纪律审查要启动“一案双查”,不仅查案件本身,还要查导致案件发生的监督责任、主体责任,上追一级。要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的干部。
严以用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是关键
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在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持续加力的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管”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铁腕拔“烂树”,坚决防止“灯下黑”,勇于以“零容忍”态度对自己“动刀”,严管严治,坚决清理“门户”,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加大权力制约,严格依规用权。纪检监察干部专司党内监督,依纪依规是严于用权的核心要义。要在《xx市纪检监察干部“四要十不准”》和《xx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巡视监督、涉案款物管理、选人用人、财务资产管理等六项权力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行为和工作纪律,特别是在纪律审查上,坚决防止执纪办案中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