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领导人以严以律己为专题开展研讨会,工会主席为此作一发言,本文是发言稿范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净化党的纯洁性,发扬党的先进性,我党不断加强整治“四风”、惩治腐败力度。最近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更加体现了“律己”在整个过程的重要性,使之成为修身、用权之根本。
“严以律己”作为“三严”中的一个方面,是指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与“律”是两把重要戒尺,只有“严”字当头,“律”才能执行好。领导干部应有更高的境界和自觉的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三严三实”是作风建设的标杆、领导干部的标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让作风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强调自律,更强调他律;强调制度约束,更强调价值引领,领导干部要主动加强自我修为,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积极的去追求修身的更高境界。“要我做”,是以外在的方式给人的一种规定,缺乏主动性,人的懒惰本性就会激发出来。如果一个政党的每个人都处于这种“要我做”的状态,作风建设不仅永远在路上,有时还会走退路。他律是低境界,只是不违反制度规定和相关约束;自律是较高境界,会清醒地认识到不可为之事,不突破底线,不闯红线;自觉是高境界,能在自律的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自觉律他。“我要做”,是内心的一种自我服从,是实现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一种成就感、荣誉感,是跟自己感受、愿望、利益等密切相关的事情。领导干部要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要我做”,不如“我要做”,要自觉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自我修炼,自我完善,把先贤的美德才学化为自身习性功力,既加强“修”又注重“养”,于公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公而忘私;于私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克己慎行,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思想境界高、个人修养好、工作能力强,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