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捐资助学光彩事业活动上的讲话

发言稿2018-12-05李一老师

在全县“捐资助学”光彩事业活动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捐资助学”光彩事业活动是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周暨中国光彩事业建立周之际开展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和县光彩事业领导组,向多来积极支持并投身光彩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捐资助学”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光彩事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大力弘扬光彩精神,自觉肩负起“捐资助学”的社会责任
光彩事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发创立的一个以扶贫开发为宗旨的宏大事业,体现了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的有机统一,它不仅是促进实现同富裕的有益实践,是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人权事业做出了贡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发出了夺目的光彩。随着光彩事业实施的深入,也逐步形成了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光彩精神,这就是“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光彩精神展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一个群体的良好形象,是对光彩事业实践的深刻提炼,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也明确了方向。实践已经证明,大力弘扬“光彩精神”,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一条现实之路、成功之路、必由之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充分认识光彩事业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并以此作为自觉承担“建设者”的社会责任,塑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形式。
要把积极投身光彩事业作为促进同富裕的自觉追求。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早在古代,我们的祖先就提出“天下大同”的理想,希望普天下的人们都过上同富裕的生活。但几千来,无数仁人志士并没有找到实现“大同”的现实之路,也不可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同富裕。只有在中国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实现了民族独立和解放,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才为实现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实现途径。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而是要有一部分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帮后富最终走上同富裕之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党的富民政策的成功实践者和最大的受益者,作为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要“饱而知人之饥,暖而知人之寒”,积极倡导并投身光彩事业,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体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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