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民群众对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总体上比较满意,但是,全县整治经济环境的工作发展换平衡,少数单位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少数干部,特别是个别执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与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换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对外开放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的速度与质量,突出表现在:
、思想观念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要求。绝大多数表现在内陆意识、小农意识深厚、改革精神不强、“官本位”思想严重和经济环境意识淡薄等问题。
、法治水平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制性要求。一是执法的透明度不够。透明度原则是wto规则的基本原则。但有的单位在制订政策性文件时,调查研究不够,征求群众意见不多,从上一级政府到下一级政府,一路套用;有些文件仅在执法部门内部传达,没有向利害关系人及时、尽可能地公布,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普法的力度换够。二是执法的统一性不够。在少数单位的干部职工中,有法不依、政出多门、政令不畅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单位,特别是省市直管单位,往往从本部门本单位利益出发,把上级红头文件当做“尚方宝剑”,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有的甚至严重脱离了实际。有的部门单位对治理“三乱”不理解、不支持、不合作、明拖暗抗、消极抵制。三是执法的严肃性不够。少数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随意执法,宽严不一,显失公平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执法的公正性不够。个别干部私欲膨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服务水平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效益性要求。一是重行政审批,轻市场引导。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中,熟悉经济工作的少,宏观管理调控能力换强。二是重执罚,轻教育。有的单位文明服务公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讲上嘴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毛病仍然存在,有利则相互争抢,无利则相互推脱。有的单位事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