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月”活动电视讲话
同志们:
今月,是新世纪x个全国“质量月”。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从事质量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向一直关心和支持质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质量是经济工作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多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把质量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同努力下,我市质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在产品质量上,全市有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只产品获“浙江名牌产品”,只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在质量基础管理上,全市产品标准覆盖率已达.%,有家企业的只产品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多家规模企业通过了各类质量体系认证,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产品尚停留在中低档这一层次,名优产品相对偏少,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与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创建。
质量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焦点越来越趋向于质量的竞争。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最大程度地抢占国内和国际市场,是促进我市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保障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全市各企业、各部门必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注重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在全社会铸质量诚信,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振兴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广大群众同的意愿,成为了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质量工作既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增强区域综合实力的长效工程,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
今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我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务必认清形势,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