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国家规定

法律法规2018-07-12王新老师

年假是单位或者公司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劳动法规定,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下面我们来看看2016年最新的年假规定有什么新变化吧!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年假计算方法:

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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