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读书报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很久以前就知道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但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因此《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己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后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下午,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么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终于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只有5天,还差点因此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己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己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这里,我对许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