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李培斌事迹心得体会

党课心得体会2018-06-22王华老师

【2016党员学习李培斌事迹心得体会1】


10月15日上午6时40分,党的十八大代表、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龙泉司法所所长李培斌同志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0岁。

1965年9月出生的李培斌,是山西省阳高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山西省十佳创先争优标兵,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山西省十大杰出政法干警。2011年,李培斌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12年12月,他荣获2012年度CCTV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并光荣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他还荣获大同市首届道德模范、阳高县首届道德模范等多种荣誉。

李培斌长期工作在阳高县基层司法战线和信访调解岗位,自1987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先后在阳高县马家皂司法所、龙泉司法所、县信访服务中心工作,在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李司法”。他结合工作实践,探索总结出了以情感染法、以柔克刚法等调解“十法”,成为大同市人民调解教材,并在山西省司法系统推广。

获悉李培斌不幸去世,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省委副书记楼阳生、副省长刘杰分别作出批示。省委书记王儒林批示要求全省要更多总结、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推动重塑山西形象。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市长马彦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向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卫国等分别慰问了李培斌家属。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批示指出,李培斌对党忠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民务实,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全市党员干部应向他学习,为发展大同、服务人民做出应有贡献。

阳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李培斌同志辞世善后工作。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治丧协调工作组,负责安排丧葬事宜,做好家属抚恤工作。县委决定认真落实省、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坚决把党和政府及上级领导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向李培斌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弘扬李培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精神。县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学习他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清廉自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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