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党课心得体会2018-06-01王新老师

【1】司法局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不能只重形式,只重表面,浮光掠影,轻描淡写,有些人“两学”时,拿起党章党规只是“认字般”的读,拿起系列讲话,眼睛扫几下,翻几下,就撂在一边,当问及时,语无伦次,支支吾吾,《党章党规》党员该做什么,做什么样的合格党员,就连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几条几款,都不知道,或者概念模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也不知究竟该读什么,学什么,领会什么。

做合格党员,“两学”是前提条件,如果学得不好,学得不透,领会不深,“两学”也只是一种摆设,“做合格党员”也只是一种口号,一种形式活动。到基层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处理群众日常事务,处置群众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应有诉求,效果是不够好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要不得的。基层党员干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提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精准脱贫攻坚,率先实现同步小康的提供有力保障。

严在学。学就得放下“借口”,不找理由,说什么工作忙,事情多;学就得放下架子,放下身份,带头学,率先学;学就得有严格的制度,有严格的督查,有严格的态度;学就得知其义,学其意,制定计划,分期学习,学习一篇巩固一篇,提升一篇,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

重在做。做合格党员,不能只争党员权利,不要党员义务。“旧瓶装新酒”,做合格党员,不能只有党员身份,只图光鲜,要里外合一,真情实意的帮助群众,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该修的路一定要想办法要修,该修缮的沟渠一定要修缮,该给群众办理的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宅基地审批等等一定要办好,办妥,办快,摒除“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不正当作风,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这也是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习总书记说,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各级党组织要履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学的目的,是为了做,做的目的,是为了见成效。作为时下基层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学,实做,为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奉献青春,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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