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员干部学习胡万春事迹心得体会(1)
中共陕西省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胡万春、张明俊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向胡万春、张明俊同志学习,始终把为民服务放在心上。
汉中市南郑县碑坝镇西江村文书胡万春在抗洪抢险的危急关头,为保护集体财产和群众利益,2015年6月28日冒雨冲进泥浪,手拽肩扛清理桥涵堵塞物,不幸被洪水卷走;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明俊胸怀大爱,一心为民,13年如一日带领群众产业兴村,积劳成疾,不幸于2015年6月25日病逝。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厚爱,是我省农村基层干部的优秀代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决定》指出,胡万春、张明俊同志一心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以律己,事迹真实感人、可信可学,彰显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展现了基层干部的责任担当,体现了“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向胡万春、张明俊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忠诚一辈子、奉献一辈子”。学习他们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奉献情怀,始终牢记根本宗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学习他们勇于担当、鞠躬尽瘁的英雄气概,顾全大局、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经受得住各种考验,真正做到危急关头冲得上、生死面前豁得出。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务实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出实招、办实事,真正做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学习他们严以律己、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带头依法秉公办事,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要求,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胡万春、张明俊同志学习活动,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取得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胡万春、张明俊同志为镜,认真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讨,扎实整改落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把为民服务放在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四有”干部。要广泛深入宣传胡万春、张明俊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时代先锋,给党旗添光彩,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