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学习三严三实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讲话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科学论述,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向和道路,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对于各级法院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做到“三严三实”,对于人民法院打造过硬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法官严以修身是成就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对法官的要求都很高,特别强调法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品质。因此,新形势下法官严以修身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法官价值观念影响日益加深,给审判工作带来的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修身不足,则党性修养不强、人格修养不够,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因此,严以修身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更需要法官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牢固树立司法良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法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司法权是中央事权。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体现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对于广大法官而言,严以用权要求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敬畏审判权力说明敬畏人民、敬畏法律。这是用好司法权,公正审理案件的关键和基础。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审判权力,认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