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决定,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只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全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我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只有从自我做起,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真正看清问题的本质,才能去思考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
翻开党的历史能清晰的看出,中共共产党就是顺应时代要求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是受人民监督,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只有认识到这点,我们才能在全区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握住方向,才能学有所获,才能在联系群众行动中经受住考验,才能一刻也不脱离群众,才能将群众意见集中起来,吸收群众的意见,改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学习谈一些体会:
“我”的含义:这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只有真正把握好“我”,才能解决服务对象和依靠的根基问题。“我”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也不是一个泛泛的所指,结合到我们的工作,每一个“我”所代表的具体内涵是有所区别的。结合我的工作来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一名公务员。共产党员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半心半意,更不是虚情假意。在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定义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公职人员,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人员。
“我”的要求:理解清楚了“我”的含义,就要针对“我”提出具体的要求。拥有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必然要求我们一是要尊重群众,了解群众,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第一标准。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之一就是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二是要正确利用公权行使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从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有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平正义,促进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