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党课心得体会2018-10-25李一老师

  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

  权力,作为一种充满魔力的社会现象,它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故文明选择了权力,但权力也给人类、给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权力容易被滥用而导致腐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力自身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18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近代法理学理论创始人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方略已经有十年的时间,这十年里依法治国深入人心,法治实践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是不可否认的。 但需要注意到一个现象,中国近几年来法治观念的普及,很大程度上是“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但事实上,法治建设,尤其是依法治国,其核心应该是“依法治权”,再明确一点,就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因为法治社会首先是政府要守法,政府如果能够做到依法行政,相信离建设成法治社会、法治国家都不远。但如果政府还处于法律之外,还享有特权,不接受司法的监督,不接受立法的规制约束,那么法治社会的理想,法治国家的理想最终都难以实现。所以,无论是从现在存在的问题,还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来看,当务之急仍然是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要务。

  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如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可能有很多不同的路径。笔者认为关键有三条:

  第一就是加强立法,尤其是加强规范政府行为、政府权力的法律。虽然我们有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但实际上我们距离一个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现有的法律还不能完全适应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一方面,如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一些法律急需修改,另一方面很多新法律需要制定,如行政程序法、行政编制法、行政组织法等等。

  尤其是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更是刻不容缓。从现有法律实践来看,守法的水平能力提高不是很快,但是政府官员、或者是行政执法机构规避法律的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如有了行政许可法,就可以通过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来规避法律;有了行政处罚法,就可以不用处罚,用其他行政措施来规避处罚法的要求。立法和执法似乎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所以,必须通过比较科学合理的立法来解决政府机关、执法人员规避法律的一系列问题。而行政程序法,它是一个最低的程序标准,也是一个最全面的标准,不管你是什么样的行政活动,不管你是以什么方式实施行政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个最基本的程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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