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沈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沈阳2018年产假多少天?
只要符合生育政策,辽宁省的妈妈都有望享受最低158天的产假,爸爸都能休15天护理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二孩政策,同时对婚假、产假作出修改,能够享受10天婚假和158天产假的从曾经的晚婚晚育人群扩大到所有人群。
还有哪些情况会增加产假天数?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未婚先孕女职工是否有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可以看出,《规定》里指明享受产假的是已经怀孕的女职工,并没有要求女职工是不是已经结婚。因此,职工未婚单身怀孕了,照样可以享受产假待遇。
沈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生育津贴一览
具体说说沈阳市对于女职工处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是怎样规定的呢?
根据沈阳市《关于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生育期间领取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33号)中规定:“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2005〕第43号令)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参保人员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高于参保人员本人产假前或护理假前原工资标准的,按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也就是说,女职工的工资低于或等于生育津贴的数额,则以生育津贴为准,用人单位无须再向女职工支付其他款项,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保险部门拨付的生育津贴款项;若女职工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女职工除了生育津贴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标准补足与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