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档案管理2018-09-16三水老师

经过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初审。《条例(草案)》立足江苏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领域新形势、新特点,着重解决消费侵权问题严重的行业、领域和新型消费侵权问题,将给全省消费者带来包括维权、维护个人信息等在内的六大福利。

水电气、美容美发等10个热点服务行业

明确两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为“欺诈”

消费维权领域广,服务领域猫腻多。不怕,《条例(草案)》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了对重点服务行业、重点问题的规范。江苏省工商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侵权问题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特别是服务行业,由于缺乏相应标准,问题较多且维权较难。

《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突破,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服务,住宅装饰装修服务,修理加工,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等中介服务,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金融服务等10个热点服务行业,对服务中经常出现的典型消费侵权行为列举了负面清单。

同时,明确服务行业中的两种典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欺诈”情形:一是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时谎报用工用料,损坏、偷换零部件或者材料,使用不合格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者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的行为;二是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收集、买卖、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或将处以违法所得10倍罚款

在维护个人信息方面,《条例(草案)》也加大了对泄露、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带上“紧箍咒”。“经营者非法采集、扩大使用甚至随意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消费者被推销广告频繁打扰,也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江苏省工商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交汇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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