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首农集团: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现就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原则
1.坚持惠农原则。粮食生产补贴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要继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确保种粮农民受益。
2.坚持透明原则。粮食生产补贴工作要实现全程公开、透明,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政策执行程序规范,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补贴范围
对在本市郊区确权耕地内种植小麦、玉米的种粮农户和本市国有农场种粮职工,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三、补贴标准
1.粮食直补。小麦为70元/亩,玉米为32元/亩。
2.农资综合补贴。小麦为60元/亩、玉米为55元/亩;遇中央调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将随时上调补贴标准。
首农集团双河农场种粮耕地,按照双河农场所在地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及时兑付
2015年,本市各郊区县应于5月20日和8月15日前分别将小麦、玉米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数据上报市农业局,6月20日和9月15日前完成相应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2.规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