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质疑数十亿档案费去向 官方回应最迟取消

档案管理2018-11-27李一老师

  媒体质疑数十亿档案费去向 官方回应2016年取消

  11日,新华社播发《为薄薄几张个人信息安个家,为何每年收取数十亿元?追问档案保管费》,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称,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媒体报道

数十亿档案费去向存疑

  11日,新华社报道称,北京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超1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记者查询发现,全国尚无哪个省市公开过档案保管费的具体使用、支出细目。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认为,让存档人付费不合理,公共服务业务应由政府买单。

官方回应

档案费最迟2016年取消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涉及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降低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应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重新制定本地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3年后自动取消。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地方表态

北京研究取消减免收费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北京将在已经免除档案保管收费的残疾人等9类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研究取消减免收费,2016年将取消收费,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

  广州南方人才市场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表示,收费将于2016年底停止。

追问

1 地方落实政策还要等几年?

  对于最迟2016年全国各地不得再收档案费,有网民提出,档案保管费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类收费,取消是好事,但从国家有关部门到社会各界都已达成共识,有关部门还出台了落实的最后时限,地方政府改革应该有争先恐后的决心和勇气,应及早落实,为何还要再等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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