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我校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关于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普通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院已制订了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同意,即日起公布并实施,学生可在各学院网站上查询。学院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关于转专业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学生的咨询和解释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院应严格审查学生录取批次与招生类别等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经教育行政和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收费或捐赠。
(二)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专业考核综合排名及拟转入名单(见附件3)由转入学院报教务处复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下达文件,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拟转入专业就读。
特此通知。
附件:1.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安排表
2.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转专业通知附件1-3.doc
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