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作为光荣的人民教师,应立足本职,牢记宗旨,不辱使命,教好书,管好教,治好校,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是我们华林小学全体教师对人民群众永恒的承诺。
1、爱国爱校,依法执教,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2、志存高远,终身学习,与时俱进,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3、为人师表,温文尔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着装得体,不说脏话、粗话及教师忌语,不浓妆艳抹,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
4、爱岗敬业,严谨治学,遇事不推诿、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5、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爱在深处,爱在细处、爱在勤处,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差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6、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教育形象、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
7、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8、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奉公廉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师生关系办私事,不从事有偿家教。
9、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和复印测试卷等。
10、不在工作日内饮酒、打牌,不参与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电话。
承诺人:
范文二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为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争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教学工作,不做任何违犯法律法规的事,坚持以法治教。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