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承诺书

承诺书2018-10-12李一老师

篇一

  为了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師,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不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3)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不体罚学生;不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4)自己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

  (5)不弄虚作假造谣、传谣,不在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7)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热爱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8)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9)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泉州市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大超大办不良社会风气。

  (10)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承诺人:

  9月12日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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