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

承诺书2018-10-12李天扬老师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月*日

  篇二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来指导自己行动,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民主评议、争先创优等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不歧视差生,不索要、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的钱物。

  2、不向学生、家长征订、推销教辅用书,不向学生推销有关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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