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正建设承诺书一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做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文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做到一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汇报。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