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近日对小学生小雨被玻璃砸中身亡的连续报道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为杜绝高空抛物,本报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及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同发出“拒绝高空抛物”的倡议。倡议书全文如下:市民朋友们:
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使邻里、社区甚至深圳的城市形象受损,历来为广大居民所憎恶,但为何屡禁不止?归纳为以下几种原因:一是文明素质低下,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二是自私自利,只图一时之便,不顾他人安危;三是法制观念淡薄;四是没有行之有效的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并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今天,我们倡议:
一、树立公德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文明素质,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二、教育家庭成员、亲友等拒绝高空抛物;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等处危险隐患,防止高空坠物;
三、发动居民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控力度,并借助高科技来跟踪捕捉曝光目标;
四、社区的管理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监管。形成全社会人人痛恨高空抛物的氛围,让心存侥幸者难逃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做到邻里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同谴责和告别高空抛物的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