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6〕26号)要求,现就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承诺践诺,践行党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群众感情;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把本职工作当作崇高的事业来对待,事事有激情,处处在状态,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标兵、作模范;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把党员先锋形象树起来,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把活动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因地因人因事制宜,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活动,不搞“一刀切”。
2.突出群众满意。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在活动中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在群众中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3.注重融入日常。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经常以“四讲四有”标准来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抓在日常、做在平常、严在经常。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