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1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如期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扶贫搬迁之名搞“运动式”搬迁。
2.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坚持四个结合,科学规划。立足资源特点和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上楼安置为主,庭院式为辅,有序搬迁。做到“四靠近”、“四避开”、“四达到”,确保集中率达到90%以上,城镇安置率达到65%以上。
三、目标任务
201x年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搬迁规划、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产业脱贫规划三个规划,全面签订户下搬迁、产业扶贫、旧宅基地腾退三项协议,做到先签协议后搬迁,并按户按人建档立卡,“以人定建”;二是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购)房任务1679户5953人,并对超出政策红线的问题予以及时整改,确保搬迁户入住率达到100%,建(购)房验收和资金兑付率达到80%,脱贫率达到100%;三是完成201x年度省、市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201户3842人(最终以县扶贫农发办动态调整入库人员为准)的新建房屋主体竣工;四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项目全部开工,年底全部封顶;五是完成10个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三项建设”基本完成。2019年、2020年进行巩固完善,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