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精华篇】

材料素材2018-10-06王新老师

 法院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

郑军,男,1966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学历。现任我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政治处主任。郑军同志多年来被评为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先后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zd干警”,被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所在庭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被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zd单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全市“优秀审判庭”。

郑军同志在我院审判岗位工作近21年,先后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信念,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倾心为民。

近几年来,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秉公执法、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行政审判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和制约,是法院法律水平和队伍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又是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部门。因此,行政审判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尤为重要。“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最讲认真”,这是他做人准则,也是他的工作作风,在办案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他都能认真对待,毫不含糊。坚持以事实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在承办案件中他能排除各种干扰,妥善把握和正确运用法定程序,证据规则,保障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合法。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六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所审结案件无上访,无超审限。

在办案中,他做到一身正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经常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领全庭同志,团结协作,忠诚履行职责。2005年在审理本市“城中村”折迁案件中,行政庭先后受理4起市房管局申请执行新字村4户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参与拆迁户人数众多,涉及面广,而且拆迁户与行政机关多次对立冲突,拆迁户成群结队多次到省、市、中央上访,处理不好极易激化矛盾酿成重大恶性事件。为此,郑军同志受理案件后,召集全庭同志认真分析、冷静对待,从立案、送达、听证、宣判等环节制定预案,研究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多次专题向院领导、区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深入拆迁现场,耐心细致地软化拆迁户矛盾。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下,经过认真准备,公开审查,慎重研究,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了群体性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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