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发展理念的哲学解读
从理论建构到哲学反思
――“‘五大发展理念’的哲学基础”理论研讨会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标志着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入。为了深入领会和切实贯彻其中包含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思想,明确并规划未来几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主题,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于2015年12月19―20日在河北大学召开“‘五大发展理念’的哲学基础”理论研讨会。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编译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安徽大学、山西大学、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民出版社等教学和科研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理论研讨会共分两个时段、四小阶段,共有23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发言。
一、“五大发展理念”的理论建构
侯衍社教授分析了“五大发展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他认为,“五大发展理念”提出的着眼点正在于解决当前中国面临的发展问题。这种解决方案一方面是对国内外发展经验,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另一方面又是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探索。卜祥记教授指出,“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不仅具有深刻的现实背景,而且具有源远流长的理论背景。发展理论最先出现于西方,其目的也在于探索现代化建设中的理论问题。相较于西方,中国现代化进程历经的时间较短,但是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新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国内学界关于此过程的理论反思也在不断推进,“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正体现着理论工作者对中国现实的深度关切。在此基础上,张峰教授指出,“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是理论创新和深化的逻辑必然。近年来,围绕中国改革实践的理论言说层出不穷,问题集中转变为如何概括、提炼理论创新的各种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在理论研究过程中“不要概念化、不要固化、不要庸俗化、不要好高骛远”。因此,“五大发展理念”反映了国家治理现代过程中逐步推进的理论探索。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分别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上落实“四个全面”的要求,以全会的形式推进改革、稳定与发展的目标。由此可见,从战略到理念反映出理论创新的推进过程。张雄教授进而将这一理论创新过程概括为“从三大论到五大范畴”。在较早一些的理论话语中,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围绕“矛盾论、实践论和改革论”展开,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党和国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就标志着这种认识的重大成果。杨奎研究员进一步将党和国家的理论探索过程归结为“理论定力的逐步深化过程”,他认为理论研究者要在工作中需要保持定力,不能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就“一哄而上、随便乱叙”,我们需要深入思考阶段性问题与长远性目标之间的矛盾关系。为此,他认为理论工作者在坚持理论定力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以下“六对关系”:政治定力与理论定力、中国实力与中国自信、活力与稳定、全局与局部、长久与阶段、谋定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