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巡察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交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建设美丽交通,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贺书云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国,局党组员、纪检组长温建国,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立东,副局长王俊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清,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周亚克任副组长,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秀元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纪律审查组、督导组、调研反馈组、宣传简报组。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党委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落实责任不力,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局领导:温建国;牵头科室:监察室)
(二)“八清理”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