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关于展开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钟纪发〔2013〕1号)文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认真依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1月22日,县委下发《贯彻落实中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钟发〔2013〕2号)文件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人大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月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勤俭、反对浪费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及2月1日县委陈远明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学习中心八项规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县纪委《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厉行勤俭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钟纪发〔2013〕39号)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常委会党组及成员要认真依照中心、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和会风,建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结合人大工作和机关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把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的要求细化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往;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上风,多深进基层、深进群众、深进一线展开调查研究,聆听民声、反映***,不断增能人大监督实效,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简化春节活动安排,提倡节约勤俭理念,文明过节,果断反对浪费浪费行为。
(二)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2月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上级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并专题学习中心“八项规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步思想熟悉,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将中心“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贯彻到人大工作中,要深进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题目;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人大干部要身体力行,以务实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