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随迁子女中考录取条件

北京中考2018-06-10才子老师

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职校的考试和录取,但仍要符合三个“3”的条件,这是日前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三个“3”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具备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此外,进城务工人员还要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并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准备在京参加中职校考试和录取的要参加中考报名。2016年3月27日前,由学校初审这部分考生父母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复印件。3月27日至31日,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信息,并在“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4月10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审核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4月14日至17日,考生携带“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4月20日前,考生要将“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交本区县中招办。4月24日前,考试院中招办会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县,由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只有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2016年中职校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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