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16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测试科目
理科类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上海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环境工程 | ||
环境工程(全球环境国际班) | ||
机械工程 | ||
机械工程(实验班)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车辆工程 | ||
车辆工程(车身设计方向) | ||
工业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自动化 | ||
软件工程 | ||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 ||
工程物理 | ||
工程物理(能源实验班) |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物理学 | ||
数理基础科学 | ||
化学 | ||
生物科学 | ||
医学实验班 | ||
药学 | ||
生物医学工程 | ||
临床医学 |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理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
文科类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数学与逻辑 阅读与表达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 ||
人文科学实验班 | ||
英语 | ||
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