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选拔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和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14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收中医药学科(含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招生计划为我校2014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学科及相关学科有浓厚兴趣,在其领域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注: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考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经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亲笔书信推荐,有较高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应提供相关显示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的证书或证明)。 (三)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或在传统文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四)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经所在中学推荐的优秀考生。 (五)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四、报名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打印报名表。 (二)材料准备 1、网上报名材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系统会显示“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及“个人陈述材料”三页表格,请以A4纸张标准打印以上三个表格,并按要求手工如实填写“中学推荐表”和“个人陈述材料”。 注:如按“经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亲笔书信推荐”条件报名的学生,请另外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在首页的“重要信息”栏中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经国医大师推荐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登记表”或“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申请经两院院士推荐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登记表”,按照要求请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在登记表上签名。并将“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及“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推荐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登记表”共计四个表格与国医大师或两院院士专门为学生亲笔书写的推荐信,和其他相关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2、相关材料: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标准复印),原件由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注:申请按“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条件报名的学生,请准备相关职称或名老中医证书复印件,及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三)材料上交 1、请考生将“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挂号信形式(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注:“个人陈述材料”请勿打印,一律为考生手写体。) 2、申请材料寄出两周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被我校接收,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此材料概不退还。 注意:考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4年2月28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初审是否通过、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4年3月16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以突出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培养潜质为主。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或社会热点问题的个人见解。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考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认定名单、学科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者,可登陆“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六、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批次填报我校或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高招办具体要求报考志愿。考生报考专业以我校资格认定书中的学科专业填报,并参照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中具体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及以上者,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的优惠标准,以认定的学科专业择优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由我校择优录取。 2、B档:认定比例不超过认定人数的20%。对在自主选拔复试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经专家组评价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及以上者,我校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的优惠标准,以认定的学科专业择优录取;若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由我校择优录取。 注: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八、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