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今年冬季的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报名参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军文化条件: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6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2、参军年龄条件:男青年:2016年年满18至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 2016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3、参军服役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八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两年。
4、优抚政策:根据《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和西城区优抚规定,从西城区应征入伍的社会青年,每人每年按3万元标准进行优待,正常退伍后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在校大学生入伍的优待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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