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生录取中,每一批次的录取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上一批次录取完成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将经过整理进入下一批次投档,开始新一轮的录取工作。考生可把握以下时间节点及要求参加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本科志愿填报的批次主要有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特殊类型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本科除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安排在6月24日至26日外,其余本科批次填报均在7月1日至3日进行。
说明:2018年本市志愿填报时间节点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发布为准!
综合评价批次
填报时间:6月24日至26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6月23日20:00,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高考成绩和“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届时,获得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初审合格资格(即入围院校综合评价批次公示名单)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批次志愿(浙江大学的填报要求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待填报完成后,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的1∶1.5进行投档;进档考生由院校组织校测;校测后,院校分别根据“60%高考成绩+30%校测成绩+10%学业考成绩”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获该校入围资格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考生只会被投档到一个院校专业组;
3.6月30日前,综合评价批次将完成录取。被录取考生不能参加之后的志愿填报;对于未录取考生,不影响其之后的志愿填报。
零志愿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