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北京培黎职业大学基础上设立,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市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院设置7个系,23个高职教育专业,在校生4000余人。
2008年4月12日,尊敬的温家宝总理在日理万机中为我院亲书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和给同学们复信,给予全院师生极大的教育、鼓舞和鞭策。
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5月的北京培黎职业大学,系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创立的民办大学之一。其历史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路易·艾黎创办的培黎学校。
培黎职业大学的创办和建设,得到了国际友人、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的大力支持,他和马海德一起担任我校首任名誉校长。1984年,艾黎亲自把我校校名确定为培黎职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中华的黎明培养人才之意。路易·艾黎1927年来华,参加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并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联系,其住所成为党的地下工作碰头点和避难所,为中国的抗战和新中国的建设、教育、宣传做了许多工作,邓小平同志称他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中国人民的一位老战士、老朋友、老同志。
学院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投放统招招生指标,按照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统一录取学生。学院专业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特色鲜明,为有志报考的同学提供适合的教育。
学院以“为黎明而培训”、“教书育人”为宗旨,坚持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立足北京、依托中关村、服务基层;坚持依法治校、诚信办学、规范管理,以“为国家分忧,为家长解难,为青年学生成才铺路”为己任,实践“社会公办、平民大学、以人为本、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以高端服务为宗旨,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高职教育发展道路,坚持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近几年学生参加北京市专升本考试的录取率达到70%左右,居本市同类高校前列;学院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体,工程、文化艺术类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格局,奠定了学院内涵发展、特色立校、品牌强校的坚实基础,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