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教学[2002]4号《安徽省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和校教字〔2014〕1号《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现就我校2013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取得安徽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报考我校被录取且总分成绩高出本省一本线10分(含10分)以上者;
2.参加第一学期所修读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绩点位于该专业年级前20%者;
3.申请转入下列专业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茶学、烟草、草业科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蚕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种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纺织工程、包装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法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二、相关要求
1.文科考生限在只招收文科考生的各专业或文理兼收专业内互转;理科考生专
业不限。
2.学生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本次转专业只进入大类,不确定具体专业,到实施专业分流时,按照与该大类学生相同的专业分流要求,参加专业分流;
3.凡申请转入园林、城市规划、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相关
专业考核;
4.身体状况受限者不转;
5.不重复执行2013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
三、办理程序及申请时间
1.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上交本学院,由学院
集中于2月23日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2.由相关学院组织对拟转入园林、城市规划、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类专业的学
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2月24日至2月25日。
3.教务处审核拟转专业的学生人选,报学校批准。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
规定的时间内办齐各项手续后到转入新专业学习,并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